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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时间:2015-06-11
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本公司二零一二年度股东周年批准《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第八十二条 公司在遵守有关执法、行政规则划定的条件下,,,,,,有权通过股东会通俗决议将任何任期未满的董事(包括董事总司理或其他执行董事,,,,,,惟对依据任何合约提出的索偿要求并无影响)免职,,,,,,但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扫除该董事职务。。。。。。。。
修改为:第八十二条 公司在遵守有关执法、行政规则划定的条件下,,,,,,有权通过股东会通俗决议将任何任期未满的董事(包括董事总裁或其他执行董事,,,,,,惟对依据任何合约提出的索偿要求并无影响)免职,,,,,,但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扫除该董事职务。。。。。。。。
——第八十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认真,,,,,,行使下列职权:
㈨ 聘用或者解聘公司总司理,,,,,,凭证总司理的提名,,,,,,聘用或者解聘公司副总司理、财务认真人和其他高级治理职员,,,,,,决议其酬金事项;;;;;;;
修改为:第八十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认真,,,,,,行使下列职权:
㈨ 聘用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凭证总裁的提名,,,,,,聘用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认真人和其他高级治理职员,,,,,,决议其酬金事项;;;;;;;
——第八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聚会,,,,,,由董事长召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召开暂时董事聚会;;;;;;;
㈠ 董事长以为须要;;;;;;;
㈡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或总司理提议。。。。。。。。
修改为:第八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聚会,,,,,,由董事长召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召开暂时董事聚会;;;;;;;
㈠ 董事长以为须要;;;;;;;
㈡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或总裁提议。。。。。。。。
——第九十六条 除非董事会尚有划定,,,,,,非董事总司理可列席董事聚会,,,,,,并有权收到聚会通知和有关文件。。。。。。。。可是除非总司理兼任董事,,,,,,不然无权在董事会聚会上表决或投票。。。。。。。。
修改为:第九十六条 除非董事会尚有划定,,,,,,非董事总裁可列席董事聚会,,,,,,并有权收到聚会通知和有关文件。。。。。。。。可是除非总裁兼任董事,,,,,,不然无权在董事会聚会上表决或投票。。。。。。。。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并由副董事长协助事情:
㈠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聚会;;;;;;;
㈡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验情形;;;;;;;
㈢ 在董事会聚会闭会时代可加入总司理办公会及公司的其它主要聚会,,,,,,对公司主要营业运动给予指导;;;;;;;
修改为: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并由副董事长协助事情:
㈠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聚会;;;;;;;
㈡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验情形;;;;;;;
㈢ 在董事会聚会闭会时代可加入总裁办公会及公司的其它主要聚会,,,,,,对公司主要营业运动给予指导;;;;;;;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凭证需要,,,,,,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休会时代,,,,,,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可以决议,,,,,,由董事会成员兼任总司理或公司其他高级治理职员。。。。。。。。
修改为: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凭证需要,,,,,,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休会时代,,,,,,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可以决议,,,,,,由董事会成员兼任总裁或公司其他高级治理职员。。。。。。。。
——第十四章 总司理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总司理1名,,,,,,副总司理若干名。。。。。。。。总司理和副总司理由董事会聘用或者解聘并向其认真,,,,,,副总司理协助总司理事情。。。。。。。。
修改为:第十四章 总裁
公司设总裁1名,,,,,,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和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由董事会聘用或者解聘并向其认真,,,,,,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协助总裁事情。。。。。。。。
——第一百一十条 除本章程尚有划定,,,,,,总司理行使下列职权:
㈡ 亲自或委托一名副总司理,,,,,,召集和主持总司理办公聚会,,,,,,总司理办公聚会由总司理、副总司理及其他高级治理职员加入;;;;;;;
㈤ 任免和调配除应由董事会任免以外的认真治理职员,,,,,,包括公司治理部分认真人在内的治理职员和事情职员及提请聘用或解聘公司副总司理、财务认真人和其他高级治理职员;;;;;;;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条 除本章程尚有划定,,,,,,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㈡ 亲自或委托一名高级副总裁,,,,,,召集和主持总裁办公聚会,,,,,,总裁办公聚会由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治理职员加入;;;;;;;
㈤ 任免和调配除应由董事会任免以外的认真治理职员,,,,,,包括公司治理部分认真人在内的治理职员和事情职员及提请聘用或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认真人和其他高级治理职员;;;;;;;
——第一百一十一条 总司理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守执法、行政规则和本章程的划定,,,,,,推行诚信或勤勉的义务。。。。。。。。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总裁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守执法、行政规则和本章程的划定,,,,,,推行诚信或勤勉的义务。。。。。。。。
——第一百一十二条 总司理、副总司理及其他高级治理职员告退,,,,,,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二条 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治理职员告退,,,,,,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总司理及其他高级治理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认真人。。。。。。。。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治理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认真人。。。。。。。。
——第一百一十七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认真,,,,,,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㈠ 检查公司的财务;;;;;;;
㈡ 对公司董事、司理和其他高级治理职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否违反执法、行政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举行监视;;;;;;;
㈢ 当董事、总司理或其他高级治理职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职员予以纠正;;;;;;;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七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认真,,,,,,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㈠ 检查公司的财务;;;;;;;
㈡ 对公司董事、司理和其他高级治理职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否违反执法、行政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举行监视;;;;;;;
㈢ 当董事、总裁或其他高级治理职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职员予以纠正;;;;;;;